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告
2013年第3號
為引導建筑防水卷材行業健康發展,抑制產能過剩和重復建設,優化產業結構,推進節能減排,提高發展質量和效益,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》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清潔生產促進法》等法律法規和產業政策,我部制定了《建筑防水卷材行業準入條件》,現予以公告。
有關部門、相關企業在建筑防水卷材項目投資管理、土地供應、環境評價、能源供給、質量和安全監管、信貸融資以及施工建設和生產運營等工作中要以本準入條件為依據。
2013年1月15日,我司高建明參加并聽取防水行業協會公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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